承包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各地的做法,合同除开头要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并在末尾署名,注明签约的时间、地点外,其主要条款包括:(一)承包经营的形式;(二)承包的各项指标及必要的措施;(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四)违约责任及奖罚办法;(五)合同的有效期限;(六)合同的变更;(七)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中心内容是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为了便于履行,避免发生争议,这方面的条款应力求具体、明确、周密。这里只能提出一些要点供参考:
承包方的权利:
(一)享有国家政策、法律和合同规定给予的全民财产经营权,包括生产经营、劳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职工奖惩等方面。除接受主管机关及有关业务部门必要的监督管理外,有权排除不应有的行政干预,拒绝不合理的社会摊派。(二)有权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发包方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兑现为实现承包的指标所必须的的条件,如,优先安排技改项目、解决**问题、供应燃料及原辅材料,给新产品减免税,等等。(三)有权按照国家政策、法律和合同规定,处理企业的留利。在工资总额范围内,自行决定企业内部的分配方式和奖励制度。(四)有权使用自筹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和福利设施,请求一上级有关部门将此列入计划。